下班路上车祸,自己全责,公司责任
绍兴市上虞区律师网
2025-05-03
对于您提出的‘车祸是自己全责,是否还能被认定为工伤,公司是否仍需承担责任’的问题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,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但您的情况是自己全责,这意味着不符合‘非本人主要责任’的条件,因此很难被认定为工伤。然而,这并不影响公司基于人道主义或内部规定给予您一定的关怀或补偿,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。法律依据为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给予补偿的形式,通常包括但不限于:一是直接的经济补偿,如医疗费用补助、康复费用补助等;二是提供带薪休假,让员工有足够的时间恢复;三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,帮助员工缓解心理压力。具体形式需根据公司内部规定及员工实际情况确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虽然您的情况可能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,但您仍有权向交警部门申请事故认定,明确责任划分。同时,及时与公司沟通,了解公司是否有相关的内部规定或福利政策可以为您提供帮助。若公司拒绝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,且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,可以寻求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帮助,但需注意,这种情况下维权的法律依据相对薄弱,需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支持您的主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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